環保部發布1月重點區域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
【中國環保在線 地方新聞】2月14日環境保護部向媒體發布了2016年1月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、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。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介紹說,按照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評價,1月,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0.0%~100%之間,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6.7%,;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.3%。總體來看,1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有所改善。
環保部發布1月重點區域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
環境保護部2月14日向媒體發布了2016年1月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、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。
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羅毅介紹說,1月,按照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評價,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0.0%~100%之間,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6.7%,同比上升13.6個百分點;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.3%,其中輕度污染比例為17.9%,中度污染比例為7.9%,重度污染比例為6.2%,嚴重污染比例為1.3%。74個城市PM10、PM2.5、NO2、SO2、CO日均值濃度和O3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百分位濃度同比均有所下降。
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0.0%~100.0%之間。其中,海口、惠州、廈門、深圳、昆明、中山、珠海、貴陽8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%,拉薩、江門、南寧等17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%~100%之間,大連、臺州、北京等28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50%~80%之間,保定、烏魯木齊、邢臺、鄭州、石家莊、邯鄲、濟南、衡水、西安、武漢、徐州、宿遷、淮安、哈爾濱、合肥、南京、鎮江、常州等21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%。超標天數中以PM2.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,其次是PM10。
按照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,1月74個城市中,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后10位城市(從第74名到第65名)依次是保定、烏魯木齊、邢臺、鄭州、石家莊、邯鄲、濟南、衡水、西安和唐山;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10位城市(從第1名到第10名)依次是海口、惠州、拉薩、廈門、深圳、江門、肇慶、東莞、福州和昆明。
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16.1%~93.5%之間,張家口、秦皇島、承德3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%~100%之間,北京、天津、唐山、滄州、廊坊5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50%~80%之間,保定、衡水、邢臺、石家莊、邯鄲5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%。超標天數中以PM2.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,其次是PM10。
北京市達標天數比例為71.0%,出現重度污染2天、嚴重污染1天,超標天數中首要污染物為PM2.5。
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32.3%~90.3%之間,麗水、舟山、溫州等4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%~100%之間,臺州、寧波、紹興等14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50%~80%之間,徐州、宿遷、淮安等7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%。超標天數中以PM2.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最多,其次是NO2。
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93.5%~100.0%之間,惠州、深圳、中山等4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為100%,江門、東莞、肇慶等5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%~100%之間。超標天數中首要污染物為PM2.5。
羅毅說,總體來看,1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有所改善,平均達標天數比例同比上升,PM2.5等六項指標濃度同比均下降,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次有所減少。第一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的74個城市、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區域空氣質量均有所改善,PM2.5、PM10、SO2、NO2平均濃度和CO超標率同比及環比均有所下降,O3超標率同比有所下降、環比持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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